信息時報訊 (記者 羅陽輝 實習生 聶歡) 住白雲區的孕婦盧小姐向公司申請休產假,公司卻以“從未有過產假”為由要求她主動辭職,否則調她到遠在從化的工廠上班。昨日,街道辦已介入調解,涉事公司負責人否認讓盧小姐主動辭職。
  盧小姐家住白雲區黃石路,在廣州百利文儀實業有限公司已工作了7年。
  其丈夫韓先生說,妻子的預產期在12月23日,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產前15天可以開始休帶薪產假。12月4日,妻子去申請休產假,沒想到公司說從來沒有過產假,當天給了一份辭職信讓她簽名辭職。
  盧小姐說,她拒絕簽字後,公司給了兩種方案:一是將她調到從化的工廠上班,二是為她辦理自動離職。“12月5日,我帶了醫院的診斷證明去請假,公司也不看。”由於公司態度強硬,12月5日,她向白雲區三元裡街道辦求助。
  昨日下午,三元裡街道辦工作人員李先生告訴記者,昨日上午,街道辦工作人員已到該公司展開調解,“我們和公司負責人達成了共識,負責人口頭答應會按照國家規定給予申訴人補償,放帶薪產假”。李先生表示,將會跟進此事。
  記者致電該公司的廖經理,他否認讓孕婦主動辭職,並稱:“她所說的事實不存在,街道辦只是來調查,不存在這種情況,他們就走了。我們公司一直按照國家規定給員工放帶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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