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海牙3月25日電第三屆核安全峰會25日下午在海牙閉幕,會議通過的《海牙公報》說,與會領導人在減少高濃鈾核材料數量、增強放射性材料安全保障措施、增進國際信息交流和合作三方面達成共識。
  《海牙公報》的內容涉及全球核安全體系、國際原子能機構作用、核材料、放射源、核安全與核能安全、運輸安全、打擊非法販運、核分析鑒定、信息安全、國際合作等10餘個領域,共提出6項非約束力承諾或鼓勵措施。
  公報特別指出,各國領導人認識到,仍需在未來數年繼續努力,防範恐怖分子獲取核材料、對核設施進行破壞,保障其他放射性物質安全。
  公報說,與會領導人強調嚴格的核安全法律和監管規則的重要性,同時重申了為防範恐怖分子獲取核材料以及相關情報和技術而制定預防措施的重大責任。
  公報說,與會領導人重申了確保核不擴散和和平利用核能的全球共同目標。公報指出,加強核安全不應損害各國和平開發利用核能的權利。在促進國際合作,履行各國核安全責任方面,除發揮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核心作用外,還應進一步發揮地區和國際合作的重要性。
  公報說,第四屆核安全峰會將於2016年在華盛頓舉行。  (原標題:第三屆核安全峰會通過《海牙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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